一、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若雇佣方未能履行签署劳動合同之義務,應從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後開始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同時,若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約,則被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建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關係。
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必須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並且如果超過一年的時間,將被視作已經簽署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其與用人單位的關係,而不需要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在確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方面,如果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參考工資支付憑證、考勤記錄等相關憑證來進行判斷。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还没有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二、劳动合同变更能不能重新签订
你想怎么签就怎么改劳动合同。
只要合法,重新签还是老规矩,就是改下原来的东西。
如果你和老板都同意,就可以增减或换掉那些条款,还能订个全新的劳动合同。
不过,都得通过书面来搞定变更劳动合同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