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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是否支付补偿

2025-01-13 来源: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一、劳动合同终止是否支付补偿

当你跟公司说拜拜的时候,如果是因为公司被宣布破产了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之类的原因,那么你可能会拿到一笔钱作为赔偿;但是如果是你自己不想继续干了,那就什么都拿不到啦。

还要注意哦,这个时候你能不能拿到钱,得看具体情况来定。

合同能不能续签,最关键还是你们两边怎么商量,如果有任何一个人不同意的话,那肯定是没戏的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包括哪些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首先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已经届满,但这仅针对具有确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当劳动者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其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将失去主体资格,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也将自动终止。

第三种情况则是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

第四种情况是用人单位因违法行为而被依法宣告破产。

第五种情况是用人单位由于各种原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最后一种情况是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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