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了三个月劳动合同不想干了怎么办
首先啊,如果你还在试用阶段,那么就简单啦,提前三天跟老板说下要走人就行啦;然后呢,如果你已经成为正式员工了,那就得提前三十天用书面的方式告诉老板哦。
只要你提前说了,就算老板不同意或者没签字,到了时间你还是能离开原来的公司滴。
如果老板不按照规定来办手续,你就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告他,或者找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帮你维护权益,让老板乖乖地履行法律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完不给员工怎么办
你完全有权利要求他们把这份重要的文件给你。
当然啦,如果实在要不回来的话,那就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吧,让政府来督促这家公司尽快纠正错误。
记住哦,咱们国家可是有明文规定的,只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把劳动合同副本给到你们手里,政府会对这种情况进行强制整改的呢!而且啊,要是因为他们的失误给你带来了损失,那么他们也是要负起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