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每年续签合法吗
关于劳动合同的签署年限问题,普遍认为一年一签的模式合法合规。
事实上,劳动合同的期限并非完全取决于自由意愿,而是需要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而达成共识。
但请注意,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当雇主与员工已经连续订立并履行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自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若双方仍希望继续维护合作关系,或者劳动者已经在同一家公司全职工作累计超过十年期间,用人单位就应该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明确表示希望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在此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仍然坚持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劳动合同必须签吗
在我国的法制环境下,劳动合同的签订被视为必要事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之规定,在雇主与员工确立正式劳动关系之际,双方务必签署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若已确立劳动关系而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应自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签约。
如雇主未能在一个月到一年内与其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据该法案第八十二条的规定,需向员工每月支付双倍的薪资作为补偿。
劳动合同的制定过程须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以及诚实守信等基本原则,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雇主及员工均有责任履行合同中所约定的各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