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可以代替劳动合同吗
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咱们国家对高校结业生作业协议方面的法令规制简直空白,但一份作业协议书对当下的大学生来说,可谓含义严峻。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则,大学生作业有必要与用人单位签定《高校结业生作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
所谓三方,一方是结业生,一方是用人单位,还有一方是校园。
三方协议内容大约包含三部分。榜首部分首要规则的是三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含甲方用人单位的称号、性质及接纳结业生的运用目的;乙方结业生的基本情况;丙方结业生地点校园的称号、联系人等。第二部分首要规则的是协议的基本内容,包含甲方和乙方均相互了解,自愿达成协议,丙方经审阅同意乙方到甲方作业;三方中有一方要变化协议,需提早一个月征得另外两方同意,并承当违约职责。第三部分首要是三方签名和盖章。严格来说,教育部门在这里充当了一种确保或担保人物。
作业协议书,说到底也是一种中国特色,这样一份协议,既不归于彻底含义上私法或公法领域,也不能算是劳作合同书,法令也无从规制,彻底靠市场、靠三方的诚笃守信,才干保持。一般来说,高校结业生持作业协议到用人单位作业一段时间后,可能就能获得结业资历,然后真实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用人单位就应该与其签定正式的劳作合同书。
学生结业后在企业作业,未签劳作合同,是否与企业构成现实劳作联系呢,这又是一个理论难题。《劳作合同法》在处理现实劳作联系问题上,一方面供认现实劳作联系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又以为这是一种需求赏罚的联系,陷入了一种自相矛盾的地步。劳作法年代,关于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劳作合同由劳作行政部门处以罚款,也可由单位承当赔偿金。但在劳作合同法年代,改变了原有形式,把这部分赏罚性的利益直接加到劳作者头上
其实,劳作合同是动态的协议,比方说合同上约好的薪酬,经常发作变化,根本就不能依合同书写的薪酬数额来履约。当然,这仅仅一家之言。劳作合同选用书面方式无非具有两种功用,一是对劳作联系的调整功用;二是对劳作联系的证明功用。这两大功用在当下缺乏诚信之体系和伦理下,也确有存在的必要。就调整劳作联系而言,国家拟定劳作基准,对最低薪酬、最高工时,劳作合同的缔结、实行、免除、改变、停止,还有一些合同附随职责都规则了相应的底线,劳作联系当事人不得违背。关于归于两边基于私法的其它约好,在合同上也可表现。就劳作合同的证明功用而言,现在,仅仅发挥着证明两边劳作联系建立的证明作用。劳作者的其它依据,如薪酬等,也可证明劳作联系存在。
咱们大可不必过火夸张劳作合同书面化的作用,一味地夸张说明劳作用工诚信机制的严峻缺失,咱们的文明程度还处于“低级”阶段。从这个含义上说,有作业协议,无劳作合同,但用人单位其它职责和职责已悉数尽到,即便如此,仍要承当如此赏罚,的确有点“冤”。由此,用人单位仍是别把此事当“小事”,签一纸合同完事。
综合以上介绍,我国法律对劳动合同有明确规定,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就业协议能否代替合同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华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