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不能单方面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保密条款
可以。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中,一般业务员并不需签订竞业协议,但可以签订保密协议。
签订保密协议的人员并不受保密时间的限制,一旦泄露企业机密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签订竞业协议人员限制时间最高为离职后两年,在限制时间内原服务单位需给予一定补偿。
请注意,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是两个概念,但一般在签订竞业协议时会附带签订保密协议。
劳动合同法保密条款的含义
劳动合同的保密条款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是指尚未依法取得知识产权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需要保密的事项。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所有在职的劳动者都必须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明确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义务,并确定违反这一义务的具体的责任。
如果单位招聘工作涉及到核心机密,建议可以要求劳动者签订多一份保密条款。用人单位想要单方面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保密条款劳动者不知情是否合法,应该找华律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下。